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年產87噸貴金屬催化劑改擴建搬遷技改項目
建設單位:新昌公盛材料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新昌縣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興梅大道60號
建設性質:改建
建設規模:由于老廠區場地限制和退二進三拆遷等原因,公司從自身發展的角度出發,投資2814萬元,將老廠區整體搬遷至新廠區,并擴大生產規模,項目建成后,具有年產87噸貴金屬催化劑的生產規模。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
表1 主要環境敏感目標
環境 要素 |
名稱 |
坐標/m |
保護 |
環境 |
相對 |
相對 |
相對 |
|
X |
Y |
|||||||
空氣環境 環境風險 |
梅渚村 |
120.796 |
29.476 |
人群 |
空氣環境 |
東北側 |
1000 |
1170 |
梅嶺村 |
120.794 |
29.465 |
東側 |
600 |
885 |
|||
梅渚鎮 |
120.796 |
29.477 |
東北側 |
1170 |
1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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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西村(棗園村、胡衣村、舒家村、茅家村) |
120.782 |
29.470 |
西北側 |
320 |
400 |
|||
嶺芝山村(西花園村、芝田村、嶺竺村) |
120.781 |
29.460 |
西南側 |
625 |
820 |
|||
澄潭鎮(東街居委會、西街居委會、南街居委會、北街居委會) |
120.793 |
29.450 |
東南側 |
1400 |
1600 |
|||
甘霖鎮長安村 |
120.777 |
29.497 |
西北側 |
1330 |
1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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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霖鎮鳳凰窠村 |
120.769 |
29.459 |
西南側 |
1610 |
1670 |
|||
聲環境 |
無 |
/ |
/ |
/ |
聲環境2類 |
/ |
|
/ |
地表水 |
澄潭江 |
/ |
/ |
附近段寬130m |
地表水Ⅲ類水功能區 |
西側 |
40 |
140 |
地下水 |
廠區內及周圍20km2范圍內 |
/ |
/ |
不作為 |
地下水 |
/ |
|
/ |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1)廢氣和粉塵
經預測分析可知,本項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濃度對環境保護目標的貢獻值最大濃度占標率≤100%,年均濃度貢獻值最大濃度占標率≤30%;疊加環境質量現狀濃度后,本項目各常規污染物保證率日均濃度及年平均濃度均可滿足相應標準。本項目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2)廢水
項目廢水經中同科技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由嵊新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對項目周邊水環境無影響。
(3)地下水
只要做好適當的預防措施,項目建設不會對地下水環境造成影響。
(4)噪聲
預測結果可知,采取隔聲降噪措施,并經距離和屏障等阻隔后,本項目各場界的晝、夜間噪聲排放值均能達標排放。本項目200m聲環境評價范圍內無敏感點,故本項目設備噪聲對周圍環境敏感點已無影響,不會造成噪聲擾民的現象。
(5)固廢
本項目產生的各類固體廢物,分別采取不同的處置措施和綜合利用措施,不會對周圍環境和地下水環境造成影響。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表2 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項目 |
分項 |
要求采取的治理措施 |
治理效果 |
|
廢水 |
管網布設 |
工藝管線要求采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設 |
防止跑、冒、滴、漏等 |
|
分質收集 |
生產廢水經收集預處理后和其他非生產廢水一起進入中同科技有限公司的污水處理站 |
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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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氣 |
車間工藝廢氣 |
進入廢氣噴淋塔,經過添加硫代硫酸鈉的二級堿噴淋吸收后高空排放 |
廢氣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 |
|
投料粉塵 |
粉塵抽至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工藝廢氣噴淋塔吸收后高空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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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體 |
溶劑回收殘渣 |
送有資質的危廢處理單位處理 |
危險廢物達到 (GB18597 |
|
廢包裝材料 |
送有資質的危廢處理單位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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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
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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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治理 |
(1)盡量選用低噪聲設備;(2)廠區內合理布局; |
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和4類標準 |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一般污染防治區域采用防滲水泥混凝土硬化等措施。建議企業在廠區內布設1個地下水污染監控井,建立地下水污染監控、預警體系 |
防止地下水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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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
要求企業強化風險意識、加強安全管理,明確運輸過程、裝卸及貯存過程、生產過程和末端處置過程的風險防范措施;并設置事故應急池等應急措施 |
減少事故發生,當事故發生時能盡快控制,防止蔓延 |
五、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項目建設符合新昌縣環境功能區劃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符合項目所在地環境功能區確定的環境質量要求,項目建設符合產業政策要求。項目建設運行后能夠維持區域環境質量等級不變。從環境保護角度考慮,本評價認為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意見的范圍主要是項目周邊企業及居民,相關公眾可以書面單獨發表個人或團體意見,并建議個人應如實填寫姓名和聯系方式,單位應如實填寫聯系地址并加蓋公章,便于今后聯系溝通。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期限
公眾若對本項目環境問題有疑問或意見、建設,請自本公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不含節假日)內,即2019年7月18日~2019年7月31日,與建設單位、環評單位或環保主管部門聯系。
八、公眾意見反饋途徑
公眾可以在有關信息公開后,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者按照有關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負責審批環境影響報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意見。
九、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情況
單位名稱:新昌公盛材料有限公司
單位所在地:新昌縣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興梅大道60號
聯系人姓名:陳經理 聯系人電話:0575-86338770
2、環評單位情況
單位名稱:煤科集團杭州環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單位所在地:杭州市蕭山區拱秀路288號
聯系人姓名:陸工 聯系人電話:0571-82754657
3、項目審批單位
審批單位:紹興市生態環境局新昌分局
單位所在地:新昌縣行政服務中心環保窗口
聯系方式:0575-86230453
公告發布單位:新昌公盛材料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時間: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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